江南区:“三举措”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涉权事项公开试点工作
“老乡,你好啊!我们是城区纪委的工作人员,最近城区纪委在推行一项试点工作,重点是对我们镇里的干部、村两委的同志以及他们的亲戚在开展扶贫工作过程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行为进行监督。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大家发现有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欢迎你们向我们纪委举报,我们的宣传资料上都有举报电话,您看看!”这是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扶贫领域涉权事项公开试点工作的一幕。
今年以来,江南区被确定为推行扶贫领域涉权事项公开试点的城区后,江南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三举措”稳步有序地开展试点工作。
明对象,准确把握“三类人群”。明确公开对象,准确把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村(社区)定工干部和半定工干部以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等三类涉权人群,将其基本信息、基本情况以及涉权事项等收集汇总,组建查询数据库,强化高效、便捷、快速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定事项,精准识别“四种类型”。紧抓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资格评定等四类涉权事项,强化公示公开、凸显扶贫工作监督透明度。重点对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参与政府采购、承接项目建设、享受补贴补助和贫困待遇等事项进行严防严管,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有效运用,同时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防范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发生。
实举措,有序推进“四个步骤”。要求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要如实报告个人及亲属涉权事项;要求扶贫责任单位做好定时比对和实时比对,收集汇总涉权事项,并对涉权事项“合规性”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双向公示”的要求,落实好公示公开工作,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扶贫领域涉权事项试点工作有成效、见实效。
“在做好统筹谋划的基础上,我们积极从政策解读、宣传发动、制度执行、过程监管等方面抓落实,保证扶贫领域涉权事项公开试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并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提升、在提升中总结,务求做到有成效、见实效,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江南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介绍。
据了解,2019年以来,江南区纪委监委对辖区镇(街道)干部372人,村(社区)干部676人,涉及扶贫领域涉权事项进行报告、比对、核查,其中涉及到镇村干部及其亲属扶贫领域涉权事项公开的干部有16人。(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