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制定出台派驻(出)机构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
来源:自治区纪委 作者:黄海利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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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派驻(出)机构做好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根据《自治区纪委派驻(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近日,自治区纪委制定出台了派驻(出)机构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信访举报件以及来访接待办理流程图。
自治区纪委从收件、消毒、拆件到信访举报案件归档等十个步骤进行了说明,重点对信访举报件的自办、交办、转办、暂存四种办理方式进行阐述,要求根据信访举报件的性质和内容、被反映对象身份隶属关系,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选择相应的办理方式。对属于中央、自治区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派驻(出)机构不得复印、登记和录入管理系统,原信直接转送自治区纪委信访室阅处。
同时,在文字说明办理流程的基础上,还附有通俗易懂的派驻(出)机构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图、来访接待办理流程图,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信访举报件办理进行形象生动的说明,让办理单位更加直观地了解工作规程、掌握流程。
通过出台《派驻(出)机构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及办理流程图,进一步科学规范了派驻(出)信访举报件受理和办理工作,优化了办理流程,提高日常信访举报件转送、交办工作效率。
流程图(自治区纪委信访室制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