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首页 >> 区内动态 >> 钦州港:和谐征拆零投诉

钦州港:和谐征拆零投诉

2008-10-15 18:40:06 作者:梁日 伍锡国  来源:中共钦州市纪委  浏览次数:6  

  钦州港:和谐征拆零投诉
   
  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前沿和钦州保税港区所在地的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是其大开放、大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开发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和谐征拆的理念贯穿到每个征拆项目中,既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解决了征拆难的问题,又使群众得到实惠,赢得拥护和支持,促进了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2007年至今,开发区组织了近60个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问题,对征拆干部的投诉为零。

  依法征拆:两个“到位”“软着陆”

  宣传发动到位。开发区通过采取集中开会动员宣传、宣传车(船)巡回宣传、组织电影晚会宣传、演出采茶戏宣传、举办墙报宣传和张贴公告宣传等大规模宣传与入户解疑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国家和本地征地拆迁的法规政策,使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从工、管委主要领导到普通的征地拆迁干部,“一顶草帽、一身迷彩服、一双胶鞋、一个水壶、一本政策法规”,采取“群众代表开大会、挨家挨户开小会、重点对象常开会”的方法,深入田间地头做工作,深入宣传法规政策,讲清征地拆迁对钦州港乃至钦州市发展的重要作用,耐心细致做好征拆对象特别是“重点户”的思想工作。做到“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对象”,村民白天不在家就晚上去串门,一天谈不成就第二天接着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诚心打动群众。同时,还从涉征村民小组抽调了部分老党员、老村(队)干、老军转等“三老”人员和群众代表参与征地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中威信高、有说服力的优势,配合指挥部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通过给征拆对象过生日、组织“三老”和“重点户”联欢等,主动拉近干部与征拆对象的距离,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搬迁变成自觉行为。

  法规政策落实到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开发区以依法征拆为准则,以群众自动搬迁为主,极力避免强制征拆。尤其在征地拆迁补偿方面,本着向群众倾斜的原则,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又努力寻求政策法规与群众利益的平衡点和对接点,实行“就高不就低”、“从宽不从紧”的征地拆迁政策,对部分补偿标准还适当上靠,使拆迁户多受益。对应发给征拆对象的各种补偿经费,实行“一卡(折)制”发放,由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到群众手中;对因土地权属不清一时难以分割的补偿款,统一划拨到涉征社区居委会暂时托管。工、管委还组成监督组,监督检查依法征地拆迁以及补偿经费发放到位的情况。

  两个“到位”,确保了容易引发干群矛盾激化的征地拆迁,实现了“软着陆”。

  惠民征拆:三项保障解民忧

  如何保证失地失海群众“不失业、不失居、有保障”,是群众最关心、关注,也是直接影响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问题,开发区坚持把解决征拆对象的后顾之忧作为推动征地拆迁的重要工作来落实。首先,坚持“边拆边建边安置”的工作思路,保证“住有所居”。在抓征地拆迁工作的同时,投入资金2800余万元,修建临时回建房812套,对整队搬迁的实行集中安置,并配备农贸市场、公厕、球场等基本的生活设施;对小范围内的搬迁户,也相对集中搭建活动板房,提供临时居处,保证拆迁户人均享受20M2以上的过渡回建房。在此基础上,加快永久回建房的建设,投入资金6000万元,平整地块158000M2,已开工建设418套永久回建房。其次,实行“困有所济”,将生活特别困难的失地失海群众列入农村低保对象,每月发放80至200元不等的低保金;对生活困难但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列入临时救济对象,每人发放3到4个月、每月100至150元不等的临时救济金;将人均土地低于0.3亩的失地失海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他们参加农村医疗合作和城镇医疗保险,实行“双参保、双享受”,目前,已有80%以上的失地农民参加了农村医疗合作。再次,力求“业有所安”。2007年以来,管委共投入资金近30万元,举办了4期失地失海群众专场培训班,培训学员280名,涉及计算机、保安、叉车、铲车、电工等5个工种;与企业联合办班,组织“零就业家庭”的失地失海群众进行定向技能培训,由企业腾岗照顾安置,本级事业单位也提供了100多个公益性的就业岗位;将失地失海群众列入人力资源档案,免费提供企业用工信息,向企业推荐安置了400余人就业;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在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优先安排经营摊位,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照顾,进一步拓宽了失地失海群众就业路子。

  与此同时,开发区坚持一手抓征地拆迁,一手抓为民办实事,实施“民心工程”建设,让群众充分享受到钦州港大发展的成果。2007年至今,共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实施了40多个“民心工程”项目,为社区铺路、引水、建公厕、修水利、完善学校“两基”配套建设,较好解决了农村出行难、就学难、饮水难等问题;为征拆对象解决分户、落实户口、危房翻建、山林纠纷、产权确认等问题300多件,及时消除了一些可能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障碍。
              
  廉洁征拆:三项“监督”零投诉

  征地拆迁既是涉及民生民利的热点问题,也是涉及干部廉洁的敏感问题。为保证征拆公开透明操作,各征拆指挥部专门设立了经检监督组,开发区纪工委派人进驻,把监督前移到征迁前线,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明确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张榜公示、补偿清算和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对外开设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对征拆干部的监督;经检组对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随时检查干部依法履职和廉洁守纪情况,防止征拆干部出现“吃、拿、卡、压、要”的现象。二是加强对调查补偿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由调查人、工作组长、征拆对象和居委会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征拆调查结果,将调查结果、补偿计算方式和补偿结果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在涉征村队张榜公示,对因不认真出现多核、漏核或是因私发生虚报、乱报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四签字三公开一追究”制度,加大群众对调查、核准、清算、补偿各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征拆干部以权谋私。三是加强对经费开支使用的监督。征地拆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户支出,每笔开支须经工作组组长、财务主管会计、财政部门和纪工委分管领导、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五级联审;对发给征拆对象的各种补偿经费,经检监督组追踪检查。同时,开发区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以组织党纪法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光盘、开展廉政谈话,以及在重大节日、重要工作和敏感时期发送节日廉政提示短信、党纪条规宣传短信、履职纪律要求短信、腐败案例警示短信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征拆干部廉洁奉公、勤政敬业的自觉性。

   通过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较好地杜绝征拆干部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切实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2007年以来,没有出现对征拆干部的投诉和举报,也没有发生征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 网上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