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宁讯 近日,为加强和规范南宁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充分发挥各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作用,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南宁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南宁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制度规定了联席会议的成员组成、组织方式、组织原则和研究议题等项内容。联席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市纪委召集,成员单位派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会议研究的议题主要有通报一个阶段内各个成员单位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交流查办案件信息,协调和解决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中的协作配合问题,研究案件及线索移送,部署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等。为了更好的落实会议成果,制度中要求每次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都要印发到各成员单位,并上报给南宁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
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案件处理部门协调配合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