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8年9月26日,区直机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任务分解部署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石生龙在会上强调,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石生龙作讲话
石生龙强调,落实《实施意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突出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充分发挥监督在防治腐败中的关键作用;要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不断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惩防并举,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石生龙要求,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统一领导,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各牵头部门对分工的任务要负起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的责任,率先落实好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动与协办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共同抓好任务落实。各协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要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地为党组(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工作运行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