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督查力度,施行关口前移,注重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人口和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督查力度。出台《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督查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财政资金运行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运行等情况监督管理。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分管财务领导和纪检组长分别担任督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基建财务处长、科学技术处长为小组成员。并派出经常性督查小组,常年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验财务账簿、翻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现场抽查和走访对象等方法。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开展“阳光计生”活动。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监督电话公开、计生政策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继续开展“下评上”活动,下阶段还要在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开展民主评议“双评”活动(农村基层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城市社区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开通“12356阳光服务热线”电话,让人民群众更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六乱”清理活动。坚持把清查处理“六乱”(行政执法乱为、统计数据乱报、征收社会抚养费乱来、二孩生育证乱发、党员干部违法乱生、专项资金乱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推进全区人口和计生部门及计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制止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和粗暴执法以及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带头超生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监督检查评议制和公示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