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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反腐工作队”覆灭警示录

2008-07-10 11:11:44  作者:何 拙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71  

  敲诈:不给20万“消灾费”,就向纪检机关举报

  石高山是广西河池市某药品检验所所长。2006年11月27日早上8点,吃过早餐的石高山,像往常一样来到了办公室,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这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给他递上了一封信。

  看着这封没有寄出地址的信,石所长感到有点奇怪。他心里直嘀咕:都什么年代了,农民种田都腰间别着手机了,竟然还有人这样来写信?

  带着不解的好奇,石高山拆开了信。读着读着,石高山的脸越来越严峻,心里越来越茫然了。

  信是用打印机打印的。信中写道:“石高山:我们是‘河池市地下反腐工作队’,现已掌握了你的腐败问题和受贿问题;同时,你和×××有男女关系,并生下私生女一事,我们也一清二楚……”信中最后要求石高山必须给20万元“消灾费”,否则就向纪检机关举报,并声称,“如果石高山报警,那就等于自投罗网。”

  看着这封敲诈勒索信,石高山感到莫名其妙。他脑海里迅速把自己工作和生活圈里的人梳理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可疑之人,于是便把勒索信扔到一边去了。

  然而没过多久,石高山的手机响了起来。打开手机一看,是一条新短信,石高山顿时意识到事情非同小可。发短信的手机号码是“13100484999”,短信上问石高山是否收到了信,如收到,请尽快交20万元“消灾费”,不然就告发石高山的受贿、腐败行为。

  第二天,石高山又多次收到相似内容的短信,同时还接到一个男子用“13100484999”手机打来的电话,威胁如不给钱就告发,如报警就等于自投罗网!

  面对接连不断的敲诈勒索,石高山十分愤怒。2006年11月29日下午3点左右,石高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06年11月30日晚上7点多,刚吃过晚饭的石高山,又接到了电话,威胁说如果今晚不给钱就不客气了。石高山就与电话中的男子讨价还价起来,对方一口咬定20万元,一分都不能少!

  “那么,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钱给你们?怎样才能把钱交到你们手上?”石高山问。

  对方略作沉思后说:“今晚9点钟,在金城江区政府对面的公共汽车站,到时会有人跟你接头!”

  说完这话后,对方即关掉了手机。石高山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马上行动,对现场进行布控。

  当晚9点钟,石高山依约来到了金城江区政府对面的公共汽车站,手上还提着一个沉甸甸的袋子。

  没过多久,有个人向公共汽车站走来,跟石高山搭讪:“你是石所长吧?把钱给我!”

  “我又不认得你,我凭什么把钱给你?”

  “我是‘河池市地下反腐工作队’的,你快点把钱给我……”

  两人在说话间,埋伏在周围的民警一拥而上,将来人死死按住,并从其身上搜出了手机一部,一查验,号码正是“13100484999”。

  连夜提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对方很快供述了一切。原来这个号称“河池市地下反腐工作队”的人叫刘俊金,是河池市的一个专收废旧的个体户。公安机关马上对刘俊金的住宅进行搜查。

  面对警方强大的审讯攻势,刘俊金放弃了无谓的抵抗,供出了另一个同案犯罪嫌疑人——一个公安干警们十分熟悉的同事——河池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吴文刚!

  2006年12月1日凌晨1点钟左右,在得知刘俊金被抓,住所被搜后,走投无路的吴文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覆灭:财迷心窍,铤而走险被判刑

  堂堂一个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副大队长,何以跟一个收废旧的个体户混成一堆,最后狼狈为奸,共同策划敲诈勒索,走上犯罪之路呢?事情还得从吴文刚和刘俊金的特殊关系说起——

  在前几年的一个朋友的酒宴上,当警察的吴文刚与刘俊金相识了。别看刘俊金年龄比吴文刚小,但头脑活络,能说会道,很得朋友的欢心。刘俊金主要是做收废旧生意,别看生意这名声不好听,却有赚头,几年下来积蓄颇丰。

  认识吴文刚后,两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越喝话越投机,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酒桌上,刘俊金大哥长大哥短的称呼,让警察吴文刚很受用,常常在酒精的作用下有飘飘然的感觉……

  2006年11月初的一天,吴文刚听人说,河池市某药品检验所所长石高山有受贿问题,并与情人生有私生女。后来,吴文刚与刘俊金聚会时,将听来的这个传闻告诉了刘俊金。

  “老弟,这个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你敢不敢做一笔大买卖?”吴文刚问。

  “哪有不敢的?只要能捞钱,干什么都行!”仗着几杯酒下肚后的胆量,刘俊金把胸拍得山响。

  经过一番密谋策划,两人在确认没有什么疏漏的情况下,开展行动。

  2006年11月24日,吴文刚在家里用自家的电脑和打印机,写了一封敲诈勒索信。信中宣称已掌握了石高山的受贿问题和腐败问题,威胁石如不给20万元“消灾费”,就向纪检机关举报。信的最后,吴文刚打上了“河池市地下反腐工作队”10个字。

  信写好后,吴文刚装入信封,贴上写有收信人地址和姓名的纸条,贴上邮票,交给刘俊金寄出。

  同时,吴文刚把石高山的手机号码交给刘俊金,要刘与石高山“联系”。

  “老弟,千万注意,不要用自己的手机打石的电话。”吴文刚反复叮嘱道。

  于是,刘俊金来到了联通公司白马步行街营业厅,花钱买了一张不需要身份证就能开通的面值为75元的手机卡,号码为“13100484999”。“这个手机,只用来跟石高山联系或发短信,一用完就要关机。记住,不要用来打其他电话!”吴文刚不断地提醒着。

  2006年11月30日晚上7点左右,刘俊金和石高山谈定了交钱的时间和地点后,吴文刚高兴地开着车,送刘俊金到金城江区政府对面的公共汽车候车亭。刘俊金下车后,走过通往教育社区的一座小桥,来到一片空地继续与石高山“联系”。吴文刚则将车开到旁边不远处,躲在车上静候佳音。

  正当吴文刚在车上做着“发财”梦时,他的同伙刘俊金却被公安干警逮个正着。

  2007年7月10日下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文刚、刘俊金敲诈勒索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文刚、刘俊金以非法索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以告发他人所谓的“受贿”和“腐败”行为相威胁,向他人索取现金20万元,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吴文刚、刘俊金的行为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吴文刚、刘俊金两被告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警示:猫行鼠路,都是“贪欲”惹的祸?

  长期以来,警察和违法人员的关系都被人形象地比喻为“猫和鼠”的关系——因为警察专门惩治违法犯罪人员,就像猫专抓老鼠一样。但是,曾几何时,一些猫不再抓老鼠了,甚至和老鼠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和谐共处了,甚至个别猫为了多啃几块鱼,不惜“猫行鼠道”,原本专门惩治违法犯罪的人,却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

  ——敲诈勒索的有之。与上述案中的吴文刚相似的有,河南郑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27岁警察贾某,抓住卖淫嫖娼人员怕丢人的心理,多次私下讯问,并以不拿钱就通知家人和单位,还要将其拘留等相威胁,逼受害人拿钱。仅2001年6月12日一天,贾某就和一些社会无业人员一起以被害人卖淫嫖娼为名,敲诈勒索两个受害人,非法获得现金总额达9600元。次日中午,她又伙同他人,私自捉放涉嫌卖淫嫖娼人员1名,收受现金7600元。另外,在2001年6月,她还曾根据卖淫女刘某提供的线索,到郑州家电市场敲诈一受害人,获赃款5000元。获得赃款后,她把钱和其他人员私分。2001年6月,贾某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辞退,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警偷一家的有之。如2005年被新闻媒体强势曝光的成都火车站警察与小偷勾结作案,就是很好的例证。据《法制日报》报道,2000年9月至2005年元月,成都火车站铁路派出所警务队张保观、李东升等警察,为牟私利,纵容小偷在候车厅盗窃。小偷如果进入候车大厅行窃,要给在该段涉案执勤的铁路警察交纳数百元不等的“入场费”。交费之后,小偷即可在候车大厅内自由活动,随意发挥自己的“钳工”技术。如果被旅客发现、逮了现行,小偷一点也不担心。收了“入场费”的警察,自然会想各种办法保护他。

  ——警察参与抢劫的有之。据2007年1月5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南部县原民警钟兴荣抢劫一案一审判决:钟兴荣被判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8000元,该案其他4劫匪分别被判处3年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月5日晚,南部县老鸦镇的宋女士与老乡王某(女)在县城一茶馆喝茶,7名男子突然闯进来,对宋说:“你打牌作弊!”宋当即予以否认。7男子便动手打宋,并抢走其银行卡,逼其说出密码,分两次取走大量现金。其间,作为警察的钟兴荣竟要送给他5000元“出场费”,并以宋的口气写下“自愿给钱”的条子。案发后,宋到派出所报了案。一周后,宋到派出所询问案情进展,意外地发现参与抢劫的钟兴荣竟穿着警服坐在里面。

  据《新京报》2005年3月1日报道,2005年元月2日晚,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刑警何松林伙同他人,在该市芦淞区高家坳某娱乐场所对几名“三陪小姐”持枪抢劫,被芦淞区民警抓获。何松林因赌博欠下巨债,为解决经济拮据的状况,策划并亲自参与持枪抢劫“三陪小姐”20余次,涉及金额20余万元。身为刑警的何松林纠集一群无业青年,自称老大。每次持枪抢劫时都是群体作案,一般由何松林策划并部署,至少有两人协助其完成。在持枪抢劫时,何松林一般身穿旧式或别人的警服。何松林持枪的目的主要是惊吓对方,故枪一般不上膛。何松林团伙抢劫的对象,一般是娱乐场所黄、赌、毒等群体,以达到“黑吃黑”的效果。

  ——徇私枉法的有之。椐2007年8月24日新华网报道,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白明生,因与同伙捏造罗织罪名致使当地一名千万富翁龙善保无辜入狱,被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同案犯也分别获刑。

  2003年底,湖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对重点企业进行挂牌保护的有关文件。文件的本意是要求公安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保护,促其做大做强。可在利欲熏心的白明生看来,这是千载难逢的发财好机会。于是,他挂羊头卖狗肉地以“挂牌保护”为名,强行安排无业游民进驻龙善保的锰矿企业成立联防队开展所谓的“保护”,而其醉翁之意便在于收取保护费。事实上,联防队从成立之初,便成了龙善保得罪不起的“土霸王”。企业不但耗巨资帮联防队购置了“警车”,而且仅每年支付两名联防队员的工资便达60万元。更为可恶的是,为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白明生还强行与企业签订了《联合采矿内部协议书》。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根本不是什么协议,而是白明生利用职权赤裸裸地向企业索拿卡要的借口,理当遭到了龙善保的反对。于是,“不听招呼”的龙善保被白明生以“职务侵占案”为由实施了刑事拘留。一桩警察为中饱私囊而滥用职权炮制的冤案就如此荒诞地上演了。

  上述列举的个别警察“猫行鼠道”的行径,初看起来都是“贪欲”惹的祸。为了满足贪欲,不惜将手中的权力滥用到极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敢铤而走险;有百分之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是冒着绞首的危险。但是,个别警察“猫行鼠道”所暴露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缺陷,以及干警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效性等问题,难道不应引起关注并予以认真解决吗?

责任编辑:罗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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