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是引领时代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法宝。从我们广西的发展历程看,每一次思想大解放都促进了经济大发展。解放思想永无止境,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要着力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立足服务,正确处理好执纪与发展的关系
大发展需要大解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动发展的保障部门,必须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把惩治腐败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改革发展正本清源,为创优环境清礁除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纪与服务改革发展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于改革发展,既要克服把严格执纪与改革开放、服务发展对立起来的倾向,又要防止经济要发展,纪律要松绑,弱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错误导向再现。其次,要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根据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新形势,针对用人权、财权、审批权等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的腐败问题,突出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纪政纪,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要把维护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
惩处和保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两个重要职能,看似矛盾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惩处违纪违法分子,是为了保护更多同志的权益不受侵害,从另一个角度讲,惩处,也是对违纪违法分子的一种挽救。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的理念,对党政领导干部多一些关怀和爱护。对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苗头的,通过及时谈话、诫勉,打预防针、敲警示钟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待涉案人员,要保证其拥有申辩权,确保其人格得到尊重,要实行人性化关怀。近年来,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的“真情关怀回访教育”活动,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党组织对犯错误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着眼防范,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治标是前提,治本是目的,二者缺一不可。对于治标和治本要辩证地把握,工作要到位,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更要注重预防。一要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使党员干部不敢贪。每查处一个案件就进行深刻剖析,写出剖析材料,找出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找出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发现具有苗头性、源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达到以案促防的目的。二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不能贪。要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手段的作用,对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权钱交易。三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想贪。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去年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六进”和廉政文化“进边关”、“进广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廉洁氛围。
四、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已经形成一套好的制度和方式、方法,需要我们去坚持和继承,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纪检监察工作也在不断面临新情况,发现新问题,需要我们去改进和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创新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中来把握,使纪检监察工作符合改革发展的要求。要在继承中创新,对切合实际、针对性强、作用明显的制度要进行拓展、延伸,如签订责任状、廉政谈话、任前谈话等实用有效的制度,应该做到更加规范和明确。要在创新中发展,对现有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中滞后的、脱离实际的、不便于操作的内容应及时进行修改。此外,还应该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党的纪律严肃性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本文作者系中共大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