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巴马讯 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多年来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实施,为巴马的反腐倡廉工作搭建起很好的平台,促进了该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创新“一把手工程”。该县按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了“一把手”的责任。目前,全县已经初步形成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一把手”挂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上已逐步建立起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的领导机制。
二是严肃纪律取消“特权”。针对将个人“小灵通”与办公电话捆绑,把由个人支付的“小灵通”话费转嫁给单位成为部分领导干部“特权” 的行为,近日该县纪委结合自治区纪委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清理“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小灵通”及报销话费,已用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小灵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一次性折价处理给个人或向社会拍卖。此外,还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电信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不及时清理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制订《关于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规定》,从八个不同的方面对党政主要领导实施监督和管理。此举,对监督党政主要领导,保护干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该县还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束后,要把审计报告同时送交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并由组织部门根据审计情况作出通报;对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