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柳江讯 2008年,柳江县以“四督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落实县委创业目标任务和完成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力度; 围绕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围绕优化创业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效能立项监察。
二是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办理、“阳光下”操作。监督检查各部门修订完善印章管理制度,使服务窗口使用印章的权限与部门授权的权限一致。
三是对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和评价制度,并针对政府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施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和列入政府重点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对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责任、程序、标准和行政处罚权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同时,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与自治区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网络手段,强化实时监控、预警纠错,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使电子监察系统覆盖到各个服务窗口、重点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的行为,追究行政机关及领导、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