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以制度促办案质量
桂平市纪委监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截止今年5月底,已结的19件案中,无一申诉。
今年以来,桂平市纪委监察机关以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制定并实施了《桂平市纪委监察局基层办案督办督查制度》、《桂平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桂平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办案联查联审制度》,由办案人员对案件质量全面负责。在办案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把好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四关”,保证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有理有据,办成铁案。
同时,该市纪委以办案效果作为办案工作的目标,做到三个结合,查源治本。一是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通过编发通报或进行案件公开审理,。二是查办案件源头治理相结合。在办案中对发现涉案单位管理和制度的漏洞,随时提出,督促相关单位单位进行整改。案件查结后,进行“回头看”,帮助发案单位找出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涉及面广的,以发建议书的形式,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其及时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规范运作。三是查办案件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相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快查快结,及时处理,及时向群众说明,做好矛盾的疏导和化解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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