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体系等建设;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分厅都必须接受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对常驻单位和非常驻单位进行调整。
二是加强对选派进驻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调配,负责对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和奖惩。
三是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审管分离。各进驻部门全面理顺内设机构职能关系,优化业务和审批流程,规范本部门行政审批实施标准、科学编制办理事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将办理事项分为退回件、即办件、补办件、承诺件、代办件、联办件和上报件七大类,要求各部门及时将有关资料录入,主动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各职能部门将审批、管理、监督分离,强化“阳光”审批和事后审批,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和职责,共同完成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协调工作,不断提高申办事项的质量。
四是实行电子监察,加强监督管理。针对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不足的问题,该县采取设立分厅的形式逐步推行,县国税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机安全监理站等单位设立办事大厅,所有的办事窗口都要接受电子监察的监督,所有的审批环节都处于电子监察之下。
五是规范服务中心的办事流程。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切实做到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定点收费、收缴分离、代办服务等,县监察机关与中心办公室共同编发“督查通知书”和“督查通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窗口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