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藤县讯 去年以来,藤县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注意加大对乡村财务管理的改革力度,通过实行“村财镇管”,建立健全适应新农村发展的财务预算、开支审批、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并加强村级财务审计,以“阳光开支”有效地防止村级财务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资金、资产的管理,藤县各乡镇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将村级财务纳入镇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村财镇管,增大监管力度和开支透明度。结合当地实际,各乡镇制订有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一般实行村集体财务开支由村主任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主任直接审批;500至5000元的开支必须经村“两委”研究同意;5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然后由镇财务结算中心对村级上报的开支票据进行把关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支出予以审批,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开支不予批准。同时,各村成立有理财小组,每个季度对村财务进行审查,经过审查无异议后上墙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从而有效解决了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特别是加强了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物资、农田直补等资金的监管力度,使村级财务管理走上正规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