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柳城讯 为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近日,柳城县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暂行办法。
谈话提醒的内容为,领导干部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不良反映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的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问题;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团结同志方面的问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个人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教育的其他问题。
谈话提醒的程序为,属县委和县委授权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被谈话提醒干部存在的问题,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后,提出谈话提醒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审批。谈话提醒期为三个月。谈话时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领导或由县委组织部找被谈话提醒干部谈话。谈话提醒后,被谈话提醒干部三天之内要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被谈话提醒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定期了期其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被谈话提醒干部在谈话提醒期间,不得提拔和评先。谈话提醒期满后,被谈话提醒的干部要向本单位党组织递交自查报告,单位党组织要填写《解除谈话提醒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县委组织部严格考核后,报县委作出是否解除谈话提醒的决定,并下发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