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天峨讯 为了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日前,广西天峨县实行“选人用人初始提名制、 县委常委票决制、民主评议制” 建立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操作性较强的干部工作机制,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在河池市尚属首例。
针对过去一些县(市、区)在用人上受说情风的干扰,形成组织权力岗位化,岗位权力个人化,导致选任标准把握不准。最近,天峨县完善机制,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一是实行选人用人初始提名制,扩大群众参与权,使隐性权力显性化;初始提名主要是组织提名、单位提名、个人提名和个人自荐四种方式。组织部门结合空缺岗位的性质、特点、班子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等情况进行审查,最后确定初始提名人选。二是实行选人用人县委常委票决制,规范党内表决权,使决策权力规范化。干部任免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到会常委必须发表干部任免同意或不同意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要暂缓作出决定,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包括县委书记本人及其亲属,要主动回避,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常委会投票表决的干部任免事项。同时,在无记名投票表决过程中还要求做到三个“必须”:组织部长必须逐个陈述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的理由,参会人员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票决结果,必须获得超过半数以上到会人员的同意,才形成最后决议。三是实行选人用人民主评议制,落实群众监督权,使监管权力民主化;组织部组织各个层面干部群众代表,采取民主测评、座谈评议、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当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内部监督、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合力评议,使民主监督硬性化,规范领导干部运行权力质量。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规范县委书记用人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劣者下,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创造一个平台,选人用人工作准确度大大提高、更加规范和有效监督,决策民主化进一步扩大,创新了新时期新形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创业激情。最近,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在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等12个单位144名干部职工中,对县直单位调整提拔的4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测评,结果全部为胜任等次,测评对象对县委用人比较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