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给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原副主任仇继日同志追记一等功。
决定指出,多年以来,仇继日同志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秉公执纪,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誓言。希望全区各级干部职工以仇继日同志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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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仇继日同志追记一等功 本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给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原副主任仇继日同志追记一等功。 责任编辑:孙振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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