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柳州市监察局规范和加强对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的管理和监督,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审计等部门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的开展招标投标的有效形式,使过去各部门单一管理模式改变为联合监管模式,由各部门单一的管理某个环节改变为对工程的全程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监督 完善机制
认真总结招投标统一平台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经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柳州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工程的立项、建设规模,到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以及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施工过程和竣工的验收结算等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项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规定,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
联合监管 提高效力
建立招标投标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听取业主单位及代建制公司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规范程序 严明纪律
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机制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案件线索移交行为,在工程项目评审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或线索及时报告,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