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龙头工程,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共追究领导责任29人。
记者从1月29日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巡视、上级检察院负责人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2007年,高检院派出巡视组,对安徽、甘肃两个省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2006年巡视过的5个省级院进行了回访。全国有28个省级检察院建立了巡视制度,23个省级检察院在去年派出了67个巡视组,对99个下级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发现了一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强调,检察机关要在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注意结合办案分析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预警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