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纪通〔2007〕1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玉林市纪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全区率先出台了2007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方案及具体办法。
考核办法将自治区规定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实行“三公开”等制度、落实惠农政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和工作长效机制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八大项考核内容逐项分解为若干小项,制定了具体的考核评分及档次划分的标准;明确了考核的对象、时间和主要方法,于年底前对各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为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玉林市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陆续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