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扶绥讯 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村指导员活动以来,扶绥县明确各农村指导员的职责,克服困难,从“四抓”入手,认真做好农村指导员队伍管理和服务,力促农村指导员发挥最大的作用,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一是抓能力培养,提高素质。为了让农村农村指导员尽快投入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注重抓好能力培养,提高农村指导员的工作能力。1、加强组织学习,明确责任。主动组织全体指导员学习区、市、县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明确职责和要求,了解当前 “三农”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努力使农村指导员成为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经济发展服务员、社情民意调研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员。2、主动联系,尽快促使农村指导员从机关到农村,从办公室到农民家里的角色转换。县委组织部领导主动找他们谈心,树信心、出点子,促使农村指导员尽快适应驻村工作、生活,积极开展工作。3、深入分析,抓住关键。农村群众文化参差不齐、思想各异,住在村里会遇到许多问题,要求各农村指导员静下心来,倾听群众意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关键,找出问题的根源,共同协商解决。同时要求农村指导员作好驻村日记。
二是抓分类管理,发挥作用。综合分析117名农村指导员年龄、文化、能力、特长等因素,因人而异,发挥特长,分类指导,开展指导工作。1、引导农村指导员发挥协调能力强、联系面广的优势,开展工作。2、引导农村指导员发挥派遣单位经济优势,真心为民办实事。农村指导员的派遣单位,有的单位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经费多,规定每年挂点领导为挂点村做一些实事,此举深受群众好评。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至8月中旬,该县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956件/次。3、引导农村指导员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开展法律、信访、统计、科技等咨询服务。
三是抓制度落实,规范管理。为了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农村指导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指导员的职责任务,规范农村指导员的行为,该县出台《扶绥县新农村建设农村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要求他们按章行事,做到“四个坚持、四个确保”。一是坚持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在考勤工作上,坚持原则,严格审批,采取个人记勤,村党(总)支部和工作组组长考勤,镇党委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的考勤方式,确保人员到位。二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农村指导员汇报驻村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布置当前工作,并向镇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汇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巡查制度。定期到各村巡查,掌握各农村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检查驻村日记,确保督查到位。四是坚持工作组组长负责制。每个月组长与农村指导员至少沟通交流一次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材料组织学习,并通过内部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学习,确保效果显著。
四是抓作风建设,树立形象。要求农村指导员遵守管理办法规定的“五不准”,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要求他们带着感情进村,带着政策进村,带着技术进村,带着项目进村。进村后做到“五必访”,即特困户必访、种养大户必访、党员代表户必访、矛盾突出户必访、公益事业热心户必访。多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实现干部与群众的“零距离”交流,促党群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密切及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