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融安讯 柳州市融安县法院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依法积极稳妥审理“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了农村民间大量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不少农村存有“没钱,打官司难;纠纷久拖,解决难;打赢官司,执行难”的“三难”问题,该院对“三农”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先行执行。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司法救助,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分子和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针对农村纠纷案件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的特点,该院把调解贯穿在全部诉讼活动的始终,真正做到庭前调解与庭中调解相结合,庭审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1至8月,该院共受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三农”案件18起,已审结4起,认真贯彻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和要求,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