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东兰讯 近日,为夯实纠风工作责任,确保纠风工作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东兰县制订出台了《纠风工作实施办法》,对全县纠风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
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负全责;主要领导对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该县纠风办将经常性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纠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纠风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 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单位主管纠风工作的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单位内负责纠风工作的部门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