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富川讯 今年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以“四抓”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即:
一是抓学习。县委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了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并就如何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也及时组织本乡镇和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二是抓部署。该县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增大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乡镇双文明建设中的比重,对乡镇双文明量化考核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由原来的15分,提高到20分。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惠农政策,并把它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是抓试点。为了抓好试点工作,该县对试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乡(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里要有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乡(镇)机关、乡(镇)直单位和农村村组要把《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村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上墙公布等。
四是抓督查。县纪委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督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上级有关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如督促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布置和督查乡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近,该县纪委还抽查了一些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从抽查情况看,除试点外,不少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如莲山镇出台了“绩效考评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