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钦北区讯 今年以来,钦北区扎实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择校生“三限”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两免一补”等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十项措施”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纠风、监察、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开学前集中有关部门领导、中小学校校长和收费员学习收费文件,统一布置“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责任。把规范收费责任层层分解,哪个环节出现乱收费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三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一费制”和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对创建活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推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是公示收费。在各中小学校门口显眼位置悬挂收费许可证,明确收费依据。出示收费公示牌,列出详细的“一费”、借读费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特别公布了借读费的收取范围。
五是规范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收费票据,组织收费员培训学习,规范票据的填写方法。严格要求收费员按照文件要求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另设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做到“一手收费一手开票”。
六是公示免补。热情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弟和贫困生排忧解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持有进城务工证或有关证明手续的农民子弟免收借读费,对贫困家庭学生,经调查核实,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公示后,实行“两免一补”。
七是检查监督。在开学学生交费注册期间,由教育、纠风、监察、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收费点监督检查收费情况,并与学生家长谈心,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是抽查回访。学生交费注册期过后,组织监督人员抽查回访,深入学生家里向家长了解交费情况,是否有多收费或收费不开票现象。
九是集中核算。收费期过后,及时核算收费票据,按照中小学收费集中核算管理规定,统一集中到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应存入财政专户的费用全部足额存入财政专户,确保收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十是足额拨付。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学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标准及时将经费足额拨付到各中小学校,保证学校的正常经费开支的需要。
通过十顶措施管理,学生明明白白交费,学校清清白白收费,财政及时足额拨付经费,有效减少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深受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杨河 刘光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