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明 (男) 主任
单位:灵川县房改办
性质: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贪污
处理: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
经过:1997年至2001年,刘明在担任灵川县体改委副主任、县房改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40多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尚有38万元无法追回;滥用职权造成公款93万元无法追回;贪污公款2万余元。(李建华)
韦春卫
(男)主任
单位:忻城县教育和科技局
性质:贪污、挪用公款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开除党籍
经过:韦春卫在忻城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任出纳员期间,于2000年10月8日持忻城县印刷厂开具的金额为12121元的“工业性加工统一发票”,到县教育局财务室作为支出凭证报账,提取现金12121元支付给忻城县印刷厂,后又拿印刷厂开具的白条在其经营的勤工俭学办公室的现金日记账虚记开支冲账,将12121元非法占为己有;1999年5月至2002年5月,挪用公款20250.21元供个人使用。(忻城县纪委)
甘清维 (女) 副站长
单位:田林县农机推广站
性质:贪污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被开除党籍
经过:2004年11月,甘清维利用担任田林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校长职务的机会,将田林县财政局回拨的预算外资金学员培训费80000元用本单位已开支的发票报销,然后将报销得来的资金交给本单位的会计农某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久,两人合伙分赃,甘清维分得39230元。案发后,赃款已如数退回。 (田林县纪委办公室)
黄德宏 (男) 收费员
单位:龙州水口检验检疫局
性质:挪用公款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过: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黄德宏沉迷于“私彩”赌博。为了满足其赌博欲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其经手收取的检验检疫费和技术服务费共计30.4376万元用于赌博“私彩”等非法活动。(龙州县纪委宣教室)
贾志伟 (男) 主任
单位:融水县和睦镇和睦村委
性质: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处理:被开除党籍
经过:贾志伟与覃美香于1999年1月登记结婚,1999年12月23日生育第一个孩子。由于贾志伟夫妇没有自觉采取节育措施,2006年2月18日又生育第二个孩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贾志伟夫妇生育的第二胎属违法生育。融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贾志伟夫妇违法生育的问题予以立案,并决定向贾志伟与覃美香征收社会抚养费10764元。(韦日伟)
梁水华 (男) 院长
单位: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卫生院
性质:受贿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经过:1998年,个体老板曾耀生承建八塘镇卫生院门诊大楼,2001年交付使用。建设期间的1998年至2000年9月,曾耀生为了能在工程款的划拨上得到时任八塘镇卫生院副院长兼工程负责人梁水华的关照,先后4次在八塘英雅饭店、梁水华的家中等地方送给梁水华工程回扣款共计人民币35000元。案发后,梁水华退出全部赃款。(刘福学)
韦大福 (男) 退休干部
单位:横县国土资源局
性质:受贿
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开除党籍
经过:2004年上半年,韦大福利用其退休后被横县国土资源局返聘并在该局调处股工作之便,在负责处理横县石塘镇旺宅经联社、陶圩镇旺感经联社、青年水库对“那豆垌”(地名)的土地权属争议纠纷案时,先后两次收受横县石塘镇旺宅经联社村民韦某、韦某某的好处费3500元、5000元并花光。案发后,韦大福的亲属已代其退出全部赃款。(横纪检)
蒙炳基 (男) 主任
单位:桂平市能源办
性质:违反财经纪律、贪污
处理:被开除党籍
经过:桂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在2003年8月至2005年2月间,用巧立名目截流的方法,从国债项目资金及有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中,套出436504.98元存于账外,并将其中的434605.98元,以奖金、福利、补助的名义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桂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已构成了私分国有资产错误,作为单位主要领导的蒙炳基负有主要责任。2005年2月7日,蒙炳基以“春节经费”开支的名义,从本单位“小金库”中领取50000元,除了春节期间接待用去26000元外,剩余的24000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案发后,蒙炳基已退清赃款70000元。(桂平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