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在矿政管理上,纪检监察全面介入,实行全程监督,围绕制度建设做文章,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把关,使全市矿政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主要是做到了“四个坚持”: 1、坚持“三个宁可”和“三个不要”。该局在受理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克服和纠正滥发证现象,坚持“三个宁可”即“宁可少办一个证,不要争收多一分钱,宁可少开一个窿口,不要把隐患缠身,宁可少了一份情,不要把责任害己”为工作思路,严格规范管理,规模开采,杜绝了乱采滥发证的现象,全市由原来办证450多个,缩小到330多个,提前实现了总体规划的要求。 2、坚持“二个一律”和“三个统一”。在矿政管理上,该局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通过以市政府发文规定:新办矿山企业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矿业权,旧矿山企业一律实行协议出让,收取采矿权价款,并在审核上坚持“三个统一”:即统一前置条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会审签字,做到层层把关,层层会审签字,不断提高矿政管理水平,全市开矿持证率达98%以上。 3、坚持“四个不在”和“四个公开”。在矿政严审核把关上,该局坚持“四个不在”:即不在政策法规上搞变通,不在前置条件上弄虚作假,不在审核程序上出漏洞,不在职责岗位上谋私利。坚持廉洁自律,执政为民,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审而又审,同时坚持“四个公开”:即公开申请办证所需的前置条件资料,公开受理审核把关程序,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每个矿山企业生产能力和收费总额。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和市局设立了矿产资源管理政务公开专栏,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真真正正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行政。 4、坚持“四个字”和“五个结合”。这主要在整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上,该局坚持“四个字”即一是“讲”,安全生产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二是“铁”,铁的心肠,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治理矿山安全;三是“整”,整作风、整措施、整隐患 ;四是“打” ,打非法、打关系网、打矿霸。在采取矿山安全生产措施方面,主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一是执法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二是坚持自我查摆和自我纠正相结合,确保“十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坚持落实整改与执法督查相结合,确保矿山隐患整改措施到位;四要坚持主动配合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提高安全责任管理的能力;五是坚持依法办矿和科学发展观相结合,自觉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据统计,今年以来,贵港市出动900多人次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共检查矿山310多家,发出整改通知书36份,捣毁违法采矿工棚112间,炸毁氰化池125个,查封窿口116个,捣毁或查扣机械设备(柴油机、发电机)31台套,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900多吨,没收非法所得1万元,罚款8.5万元,驱散打工人员100人,抓获非法采矿人员21人,其中刑拘2人。
(李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