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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出台四项制度规范教育人事调配工作一是按编调配制。县教育局在每年暑假进行核编,实行先核编后调动;调动严格按照编制标准实行,做到超编的学校只出不进,缺编学校从严掌握调出教师。 二是进城招考制。教师进城调动必须参加面向全县的公开选调。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各校教师岗位需要,在每年暑期发布简章,公开岗位,再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聘用等一系列程序予以实施。 三是调配公示制。人事调配实施前将调配内容、人数、程序进行公示,实施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四是服务年限制。将每年的教工调动总数控制在专任教师的10%以内,规定新分配人员在新分配学校三年以上服务年限,新调动人员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在相应学校二年以上的服务年限。 来源于:金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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